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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入刑还不能阻止一些人醉驾?如何有效整治醉驾?

  不久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报告称,今年春节期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查处了2.5万起酒后驾车违法犯罪行为。今年1月,仅河南省就查处了7000多起酒后驾车案件。酒后驾车问题继续引起社会的关注。

  2011年,酒后驾车被判刑。这一严格的刑事政策回应了社会关注,有效地减少了交通事故,特别是酒后驾车引起的恶性交通事故,并取得了积极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概念已经扎根于许多人的心中。

  与此同时,酒后驾车行为仍然很常见,酒后驾车死亡事故、无证酒后驾车、酒后驾车调查和酒后驾车。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危险驾驶罪已超过盗窃罪,成为“第一大罪”。2021年,被起诉的危险驾驶罪被起诉人超过35万人,占被起诉人总数的20%。

  为什么惩罚剑还不能阻止一些人醉驾?如何有效整治醉驾?带着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依法保持法治决力,严惩醉驾驾驾驶

  今年2月14日晚,北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对酒后驾车上路检查感到愤怒——一名司机一开始拒绝配合酒精吹气试验,后来发现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4.50mg/100ml,为酒后驾车;进一步核实发现,司机第四次酒后驾车被查获,且为无证驾驶。

  “在公安机关严格查处酒后驾车的情况下,仍有部分司机侥幸将法律红线的安全防线抛在脑后,坚持酒后驾车,以身试法。”北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充分说明酒后驾车整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酒后驾车入刑需要警钟。

  许多法律专家、司法实践者、医务人员和普通人最近接受记者采访时,充分肯定了酒后驾车的积极成果,提出保持法律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保持法治决心,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惩罚酒后驾车行为,同时改善“酒桌文化”,改善酒后驾车服务,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酒后驾车行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1月22日18时16分许,张某醉酒驾驶小客车(血液酒精含量187毫克/100毫升),沿安徽省六安市X038线至霍邱县白莲乡西河村马桥队时,与路边行人发生碰撞,造成3名行人死亡。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一辆小型车在途中突然闯入路边鱼塘。司机饶某某获救后,经现场诊断已死亡。后续血样检测发现酒精含量为99.32mg/100ml。

  醉驾,害人害己。

  “每个人对酒精的反应都不一样。有些人喝酒后可能会很快进入抑制状态,想睡觉打瞌睡,但有些人可能会兴奋。在醉酒状态下,人们的判断力和操作能力会大大降低,甚至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和方向盘。”北京一位医护人员告诉记者,从饮酒对人的生理影响来看,酒后驾车危害极大,酒后驾车危险极大,可以等同于两者。

  山东德州交警支队宣传教育科科长杨红省说:“喝酒后,在酒精的刺激下,人们的感情容易冲动,勇气增加,估计自己太高,有冒险倾向。因此,酒后驾车往往伴随着超速、赛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受访者一致认为,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控制酒后驾车,包括行政拘留、罚款、吊销驾照等,特别是自酒后驾车以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概念深深扎根于人们的心中,酒后驾车得到有效遏制,这一刑事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由于部分司机法治观念薄弱,缺乏公共安全观念,酒后驾车行为仍不时发生。

  公开数据显示,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的危险驾驶罪案件数量从2013年的9万多起增加到2020年的28.9万起。

  在此背景下,近年来,出现了适当提高醉驾入刑门槛的呼声。主要原因是醉驾入刑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入刑对大量醉驾及其家庭产生了重大负面影响,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表示,酒后驾车案件数量众多,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近年来酒后驾车打击范围越来越广,执法力度推进到农村等偏远地区。

  “我们不能质疑酒后驾车的效果,因为我们看到大量的人因为酒后驾车而受到刑事处罚。酒后驾车事故较多,造成危害较大。每年,许多人仍在冒险加强危险驾驶罪。如果放松酒后驾车的处罚,可以想象会有更多的人毫无顾忌,后果会更严重。”

  “酒后驾车案件的数量与公安机关的调查和处罚密切相关。调查和处罚的力度越大,酒后驾车犯罪就越多,反之亦然。当然,我们也应该考虑到近年来中国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高度活跃、汽车所有权大幅增加等客观因素的影响。”

  “事实证明,自酒后驾车被判刑以来,中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酒后驾车行为的发展趋势,酒后驾车数量大幅下降,酒后驾车被判刑在社会治理领域发挥了作用。然而,从危险驾驶犯罪已成为中国“最大犯罪”的角度来看,酒后驾车的情况仍然相对严重,需要刑法继续发挥其底部功能。”吕军说,其附带后果不是酒后驾车被判刑,而是酒后驾车反映出行为人没有从事相应职业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因此成为用人单位的考虑标准之一。

  受访专家在坚持醉驾入刑、依法严惩醉驾行为的同时,也提出有关法律法规仍有进一步优化完善的空间。建议在保持刑事政策连续性和一致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醉驾入刑在惩治犯罪和警示威慑中的作用。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吕军认为,只有保持连续性、一致性和一致性,才能继续发挥预防交通安全风险的作用。无论从立法初衷、酒后驾车治理现实还是民生安全考虑,酒后驾车治理都应始终坚持“严格处罚”,实现法律效力和社会效力的有机统一。

  “对酒后驾车行为和酒后驾车行为的处罚措施,一是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二是对犯罪的处罚。其处罚力度和效果与对行为人权益的影响有很大差异。”彭新林认为,要注意加强酒后驾车行为的行刑衔接。

  他分析说,如果酒后驾车司法犯罪,如不起诉,只有吊销驾照等轻微行政处罚措施,不能支持相当比例的严重行政处罚,难以发挥应有的处罚和威慑作用,导致酒后驾车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必然会削弱酒后驾车犯罪的刑事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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