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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刑事辩护律师:有期徒刑期限

  盐城刑事辩护律师:有期徒刑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有期徒刑的类型。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施强制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方法。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有两个例外盐城刑事辩护律师——吕军为您介绍以下问题:

  第一,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后可以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可以达到20年。此外,根据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犯新罪,以前未完成的刑罚为基础,实际刑期可以超过15年,甚至超过20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规定自判处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之日。

  盐城刑事辩护律师:有期徒刑的执行内容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时期的人身自由,实施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要刑罚,刑罚范围变化很大,可以适用于较轻犯罪和较重犯罪。因此,在我国的刑罚制度中,有期徒刑处于中心地位。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有真诚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盐城刑事辩护律师有期徒刑的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有期徒刑期限。刑法规定,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有两种情况除外:一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后可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数罪的,有期徒刑可以并罚15年以上,但不能超过20年。

  有期徒刑等级划分依据有期徒刑等级划分依据盐城刑事辩护律师

  有期徒刑等级划分的依据是指根据什么来判断轻度有期徒刑、中度有期徒刑和重度有期徒刑的界限。这个问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设立法定刑罚的依据,因为一方面两者都是刑事立法中设置刑罚的问题,两者在判断主体和对象上有共同点;另一方面,从存在论的角度来看,两者在内容上没有质的区别:各罪法定刑的立法配置是将某一罪的罪抽象化为一定程度的刑量,而有期徒刑的等级划分是将传统观念中相当有害的某些罪的罪抽象化为一定程度的刑量,是在各种罪总结出来的法定刑的基础上进行的再总结。

  在我国刑法理论中,建立法定刑事上下限的依据有以下观点:一是社会危害理论。第二,犯罪需要综合理论,即立法者应当同时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和预防犯罪的需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是将刑事处罚与社会危害并列为法定刑事处罚的依据,以刑事处罚为基本依据,从而推断出“刑事处罚”理论。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据犯罪限制上限,这是一个绝对命令,不得随时偏离;法定刑事下限按需要缓和,即根据预防需要分配的刑事处罚轻于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分配的刑事处罚,可以分配轻于犯罪严重程度的刑事处罚。第三,犯罪的社会危害和社会心理的刑事处罚感受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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