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案子像老街上的巷子,窄得让人喘不过气,却总有转角的光。我当律师这些年,2024年那起共同犯罪的案子,总让我觉得像一场没料到的戏。主角是个叫老冯的男人,50岁出头,开着街角一家烟酒店,平时笑呵呵地招呼邻里。他怎么也没想到,一个没锁的店门,会把他和老友阿康拖进一场诈骗案的风波。这故事里有邻里的情分,也有法律的冷硬,读来让人既揪心又感慨。
开端:店门的疏忽
老冯的烟酒店不大,货架上摆满香烟和白酒,靠熟客撑着。那年夏天,老友阿康找上门,说接了个大单,要卖一批高档酒给外地客户,缺30万周转资金,求老冯帮忙。阿康是老冯20年的朋友,俩人常一起喝酒,老冯信了,掏出积蓄,借了30万。阿康说回头写借条,老冯摆手:“兄弟之间,信得过。”那天晚上,店里忙乱,老冯忘了锁后门,回家睡觉去了。
没几天,阿康失联,电话不通,人也找不到。老冯急了,去问才知道,阿康拿那30万根本没买酒,而是转给了个“中间人”,说是投资。警察上门,说老冯和阿康涉嫌共同诈骗,那30万是阿康从客户那儿骗来的“预付款”,店门没锁可能是“故意留后路”。老冯傻了眼:“我就是借钱,怎么就成骗子了?”
危机:从店主到共犯
老冯被抓时,正在店里擦柜台,满手灰尘。他跟警察喊冤:“我还等着他还钱呢,哪知道他骗人!”可证据不饶人:银行流水显示30万从阿康账户转来,后门没锁被拍到,监控还显示阿康当晚进出过店里。《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得有共同故意和行为,检方认定,老冯明知阿康没正经生意,还借钱给他,等于“合伙诈骗”。
我接手这案子时,老冯已经被羁押了十天。会见室里,他满脸憔悴:“我信错人了,可我没骗!”我翻卷宗,心里直犯嘀咕。阿康的供词咬死老冯“知情”,可店门没锁只是疏忽,哪来的共谋?这案子得从头挖真相。
交锋:真相的拉锯
我先从那30万查起。银行记录显示,钱是从个客户账户转来的,阿康拿去给了个空壳公司。我问老冯:“阿康跟你说过资金来源吗?”他摇头:“他说卖酒急用,我没多问。”我又调了俩人通话记录,老冯几次催还钱,阿康都推脱,没提诈骗。
庭审前,我找到被骗的客户,他说阿康拿假合同骗了30万,老冯从没露面。我把这些拼起来,证明老冯只是债主,不是共犯。可检察院不松口,说老冯“过于轻信”阿康,店门没锁是“放任”。阿康还反咬,说老冯是主谋。
庭审那天,法庭里挤满了街坊。检察官拿出一堆流水单,质问:“你连门都不锁,哪来的信任?”老冯涨红了脸:“我忙忘了!”我当庭递上通话记录和客户证词,反问:“我当事人一分钱没拿,哪来的共同故意?”我还请了个店员作证,老冯天天忙店,不像骗子。
高潮:裂痕的真相
关键时刻,阿康在法庭上改了口供,说挪钱是他一人干的,老冯不知情,店门没锁是他趁乱溜进去的。法官听完,沉默了一会儿,最终判决:阿康诈骗罪成立,判五年;老冯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老冯走出法庭那天,天空阴沉沉的。他站在店门口,低声说:“30万没了,朋友也没了。”我拍拍他的肩,没说话。那场未锁的店门,像把无形的刀,割开了他们的交情。
尾声:信任的代价与法律的底线
老冯后来关了烟酒店,回了老家,说是不敢再信人。我想起这案子,总觉得共同犯罪的认定,像个无形的钩子,差点把老冯钓进去。法律是严肃的,它不看你信不信,只看你干没干。这故事没英雄,只有个老实人,在邻里的夹缝里,靠着点真相和运气,逃过了牢狱。
我做律师,最怕看错人,最庆幸帮对人。老冯现在种点菜,听说每次关门,都多检查一遍锁,生怕再踩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