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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首个警方监管病房正式成立收治病残犯罪嫌疑人

  以严重疾病为“挡箭牌”,自称“警察别无选择”,然后冒险违法犯罪。长期以来,一些病残犯罪嫌疑人徘徊在警方控制的边缘,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障的稳定。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完全改变了。7月13日上午,随着盐城市公安局病残犯罪人员治疗中心和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监察局管理病房的正式成立,这些不能长期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将有专门的监察场所,从而消除了这些人员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抓获患有严重疾病和自身残疾的犯罪嫌疑人数量不断增加,公安监管场所的羁押量长期保持在较高水平。一方面,由于监管场所羁押量大,医疗资源和医疗力量不足,相当一部分患病被监管人员需要护送到社会医院治疗,存在安全风险;另一方面,部分办案单位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不宜羁押,强制措施变更后失去社会,可能继续危害公共安全。

  为实现依法应收尽收,遏制依靠疾病、依靠残疾人的犯罪,盐城市公安局病残犯罪人员治疗中心应运而生。据了解,盐城市公安局病残犯罪人员治疗中心和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监察所管理的病房于2017年10月经市政府批准,依托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设置5个病房和27张床位,男女病房分开,普通病房和传染病病房分开,提讯室、管教室、监控室、会议室、治疗室、抢救室、医生办公室等功能区分别设置,监管民警、医务人员、安全设施、医疗器械配备到位,满足实际使用需要。同时,治疗中心按照“公安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安全、卫生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医疗卫生、地方政府购买服务”的专业运行管理模式,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监管医疗安全和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

  盐城市公安局监察局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中心成立后,病残犯罪分子将受到警方的打击,他们的疾病也将得到及时治疗。通过这种创新的社会管理手段,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些病残犯罪分子继续猖獗犯罪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公众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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